公告日期:2025-01-15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5-002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 月 14 日 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4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1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 月 7 日(星期二)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台城南兴路 15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清泉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5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50,230,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3.867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
4 名,代表股份 50,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3.5294%。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 51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230,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385%。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或代理人)共51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230,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385%。
5、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13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27%;
反对 8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2%;弃权 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225%;反对 8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244%;弃权 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531%。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16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42%;
反对 5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7%;弃权 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736%;反对 5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733%;弃权 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531%。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覃彦、胡文华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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