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沃股份”或“公司”)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金沃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7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1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7,150,754.7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2,849,245.2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10 月 2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0013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等职责。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高速锻件智能制造项目 21,577.00 20,412.00
2 轴承套圈热处理生产线建设项目 3,131.00 2,962.00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3 补充流动资金 7,626.00 7,626.00
合计 32,334.00 31,000.00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高速锻件智能制造项目”和“轴承套圈热处理生产线建设项目”延期至 2025 年 4月 30 日。根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公司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前次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如下:
2023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合计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划出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2024 年 11 月 11 日,公
司已将上述 2,000.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其合理性、必要性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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