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络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商络电子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9 号)核准,商络电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965,000 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6,5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942,411.3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88,557,588.61 元。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已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划入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中天运[2022]验字第 90063 号)。
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商络电子供应链总部基地项目 38,132.49 29,300.00
2 商络电子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 1,417.50 1,35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合计 48,549.99 39,650.00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3 年 7 月 27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70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将剩余的 8,3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公告发布于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3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4 年 1 月 18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4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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