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披、股权激励变更方案审议不及时 晓鸣股份收监管函
来源:新京报
12月31日,因未及时披露计提大额存货跌价准备情况、未及时审议股权激励变更方案,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向蛋鸡上市公司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晓鸣股份”)下发监管函。
深交所指出,晓鸣股份存在未及时披露计提大额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公司应不晚于2023年7月30日完成6月末存货的跌价准备计提,但迟至8月31日披露半年报时才披露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296.80万元。
此外,晓鸣股份未及时审议股权激励变更方案。2024年1月,晓鸣股份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变更方案,并基于修改后的业绩考核指标计提2023年股权激励费用639.34万元。但晓鸣股份变更股权激励方案未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导致2023年多计提管理费用639.34万元。
深交所称,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规定,提醒晓鸣股份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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