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7
证券代码:300959 证券简称:线上线下 公告编号:2024-078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的首次回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二期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 45.80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 年 12 月 16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实施了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的首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76,800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0%。最高成交价为 38.9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8.80 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 298.60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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