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8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7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集和召开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年11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9:15-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公司湖塘厂区科研综合楼3楼会 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汪志荣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75,088,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08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4,782,500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74.78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05,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056%。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4,588,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8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4,282,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82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05,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056%。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总表决情况:
1.01《选举汪志荣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74,782,5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31%,本议案通过。
1.02《选举汪志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74,782,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31%,本议案通过。
1.03《选举陈瑶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74,782,5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31%,本议案通过。
1.04《选举李辉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74,782,5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31%,本议案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选举汪志荣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4,282,5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404%。
1.02《选举汪志春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4,282,5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402%。
1.03《选举陈瑶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4,282,5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402%。
1.04《选举李辉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4,282,5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402%。
汪志荣先生、汪志春先生、陈瑶女士、李辉先生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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