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4
证券代码:300890 证券简称:翔丰华
转债代码:123225 债券简称:翔丰转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四年十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翔丰华”)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泰君安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一节 本次债券概况
一、本次债券核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6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8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期限 6 年;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80,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9,271,542.41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0,728,457.59 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翔丰转债”,债券代码“123225”。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000.00 万元。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3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9 年 10 月 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00%,第六年 3.00%。
(六)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1×i
I:指年利息额;
B1: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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