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7
证券代码:300879 证券简称:大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6
债券代码:123205 债券简称:大叶转债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叶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十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大叶转债”赎回价格:100.15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4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4 年 10 月 23 日
3、停止交易日:2024 年 11 月 27 日
4、停止转股日:2024 年 12 月 2 日
5、赎回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29 日
6、赎回日:2024 年 12 月 2 日
7、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4 年 12 月 5 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4 年 12 月 9 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本次赎回完成后,“大叶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大叶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1、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大叶转债”转换成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12、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大
叶转债”,将按照 100.15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大叶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大叶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自 2024 年 9 月 3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3 日,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大叶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1.19 元/股)的 130%(即 14.55 元/股),已触发《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前赎回“大叶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大叶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现将“大叶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4 号)同意注册,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叶股份”)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4,760,312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47,603.12 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
47,603.12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8 月 8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大叶转债”,债券代码“123205”。
(二)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7月21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
年 1 月 22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 年 7 月 16 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
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大叶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0.01 元/股。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和 2024 年 3 月 6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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