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06 16:40:47 股吧网页版
杰美特: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7


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4-084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星期四)上午在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
德大厦 1 号楼 42 层多媒体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述卫
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向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5)。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以及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2,618.1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客观需要,符合公司利益。关联交易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与关联方签署相关交易协议,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