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1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声 明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本保荐人”或“本保荐机构”)接受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蓝股份”“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胜蓝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指定朱则亮先生、杨国辉先生担任本次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
东莞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为叙述方便,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内引用的简称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机构名称...... 3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3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4
四、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
往来情况...... 5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6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8
第三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11
一、本次发行履行了法定决策程序 ......11
二、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11
三、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21
四、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简要评价...... 24
五、保荐机构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业务中聘请第三方廉洁从业风
险防范的核查意见...... 31
六、保荐机构推荐意见...... 3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
东莞证券指定朱则亮、杨国辉为胜蓝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朱则亮先生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保荐工作 是否处于持
续督导期间
1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度非公 项目组成员 否
开发行股票项目
2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 项目协办人 否
股票项目
3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项目组成员 否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4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项目组成员 否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5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项目组成员 否
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6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 保荐代表人 否
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7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项目组成员 否
上市项目
8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保荐代表人 否
票并上市项目
9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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