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3
证券代码:300840 证券简称:酷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3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有关当事人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张琰先生于2024年2 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262024004 号):“因涉嫌内幕交易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 年 12 月 14 日,我会决定对
你立案。”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有关当事人收到立
案告知书的公告》。
近日,张琰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4 号,张琰先生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ST 实达”股票,其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五十条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福建监管局决定对张琰先生没
收违法所得 951,220.31 元,并处以 2,853,660.93 元罚款。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事项内容仅涉及张琰先生个人,张琰先生目前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职务,且本次事项与本公司无关,上述违法行为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造成影响。公司目前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正常。
公司所有信息请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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