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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8 21:23:06 股吧网页版
新产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08


证券代码:300832 证券简称:新产业 公告编号:2024-091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产业”)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杉聚业”或“天津红杉”)出具的《关于新产业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红杉聚业于 2011 年完成对公司的投资,是公司自设立以来首轮融资中唯一的创投机构,投资期长达 13 年。红杉聚业持有本公司股份 99,168,437 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的 12.6214%),该部分股份已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
流通。红杉聚业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2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按公司截至告知函出具日的股份总数 785,718,785 股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7,857,187 股)。若公司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持股及拟减持数量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拟减持不超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股份

/姓名 (股) 本比例 过(股) 占其自身总 占公司总股 备注

持股比例 本的比例

红杉聚业 99,168,437 12.6214% 7,857,187 7.9231% 1% 持股 5%以
上股东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及该等股份上市后因实施权益分派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 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4、 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2 个月内进行。

5、 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按公司截至本告知函出具日的股份总数 785,718,785 股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7,857,187 股)。若公司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变动事项,可以根据前述变动对上述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特别说明:

根据 2020 年 3 月 6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
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减持特别规定”)和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
(以下简称“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红杉聚业已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通过了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符合减持特别规定和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的减持规定,具体如下: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已满 60 个月的,创业投资基金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6、 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但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红杉聚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天津红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其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天津红杉及其一致行动人红杉铭德承诺:在其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其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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