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0
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4-079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
定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24 年 12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 年 12 月 19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直接持有公司 38.89%股份的公司
控股股东刘屹先生向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书面提请将《关于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作为新增的临时提案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临时提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8.89%的股份,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且临时提案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的决议事项,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和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4年12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2月 30日 9:15-9:25 、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池州市高新区玉镜路12号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00 《关于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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