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3
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4-07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
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屹先生、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南传烽火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目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屹先生(以下简称“刘屹”或“转让方”)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南传烽火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南传私募”或“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4,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5.08%)(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或“本次交易”)。若本次交易最终完成,刘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33.89%(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34.43%),南传私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5.00%(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5.08%)。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若交易各方未按照合同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本次交易最终是否能够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转让手续。
5.由于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屹先生的通知,
获悉刘屹先生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与南传私募签署了《刘屹与广东南传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南传烽火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刘屹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 4,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5.08%)转让给南传私募。本次转让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屹先生持有公司 31,108,572 股,占公司总股本 38.89%(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39.51%),本次转让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屹先生持有公司 27,108,572 股,占公司总股本 33.89%(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34.43%)。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股东持股情况变化如下:
本次协议转让前持有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后持有股份
剔除回 剔除回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购股份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购股份
(股) 本比例 数量后 (股) 本比例 数量后
的比例 的比例
持有股份 31,108,572 38.89% 39.51% 27,108,572 33.89% 34.43%
无限售条 7,777,143 9.72% 9.88% 3,777,143 4.72% 4.80%
刘屹 件股份
有限售条 23,331,429 29.16% 29.63% 23,331,429 29.16% 29.63%
件股份
南传私募 无限售条 750,000 0.94% 0.95% 4,750,000 5.94% 6.03%
件股份
注:1、本公告中,占总股本比例数值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以上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3、南传私募持股数为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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