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4
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4-070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上午
9:00 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材料已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通过
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5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屹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 2024 年前三季度公司盈利状况,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基础上,为回报股东,以 78,740,300 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80,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259,700 股后的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64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039,379.2 元(含税),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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