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3
证券代码:300786 证券简称:国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1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林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丁香鹏、王学清、马广林、赵永瑞、王树文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王承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1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回购指引》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5 年 1 月 6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12.56 元/股,2024 年 12 月 24 日收盘价
为 15.73 元/股,符合《回购指引》第二条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应当符合的条件之一:“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该事项之日在 2025 年 1 月 6 日即触发日之日
起 10 个交易日内,符合《回购指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条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本次回购股份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50 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
总额
1、本次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系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资金总额: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数),按照回购价格上限 15.50 元/股(含本数)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935,484 股至 3,870,967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5%至 2.10%,具体回购
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除权除息事项,自股票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及数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其中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金额占比不高于 90% 。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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