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9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上市公司名称: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简科技
股票代码:300777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永岗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玉龙北路 569 号
权益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所引起,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签署日期:2024 年 11 月 2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简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简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3
附表一...... 14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杨永岗
公司、上市公司、中简科技 指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所引起,不涉及
持股数量的变动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简合伙 常州市中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华泰投资 常州华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永岗,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居权,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玉龙北路 569 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关系说明
(一)一致行动关系产生及共同控制关系
公司股东杨永岗先生、温月芳女士于 2014 年 12 月 3 日共同签署了《一致行
动人协议》,杨永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47%的股份,温月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2.15%的股份;杨永岗先生作为中简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对中简合伙持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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