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18 20:37:04 股吧网页版
运达股份: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8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第 1—6 页
二、财务报表...... 第 7—14 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7 页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8 页

(三)合并利润表...... 第 9 页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10 页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11 页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12 页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3 页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4 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15—125 页
四、附件......第 126—129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126 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127 页

(三)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第 128—129 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4〕2460 号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股份公司)财务
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运达股份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运达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
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会计年度:2023 年度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五)及五(二)1 之说明。

运达股份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销售风力发电设备等产品。2023年度,运达股份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 1,872,672.56 万元,其中风机销售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601,045.0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85.50%。

由于营业收入是运达股份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收入是否确认于恰当的期间对运达股份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恰当;
(3) 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 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出库单、发货单、运输单及客户验收单等;

(5) 以抽样方式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出库单、发货单、运输单、验收单,了解业主项目吊装计划、到货时间要求,查看发货时间,评估到货时间、验收时间是否合理,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6) 检查发出商品的发运、到货日期,了解已发出商品未验收的原因,并对发出商品进行现场监盘,检查期后验收的时点;

(7) 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8)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9)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减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会计年度:2023 年度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二)、五(一)2、五(一)7 及五(一)19之说明。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运达股份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1,361,177.17 万元
(含列报于合同资产、其他非……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