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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04 20:17:08 股吧网页版
德方纳米: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期限届满回购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4


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24-102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期限届满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2.69元/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11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本次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07,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020%,购买的最高成交价为60.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9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4,948,914.8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实施情况

1、2024年1月2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165,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59%,最高成交价为60.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5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715,189.0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及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2、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严格履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并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截至2024年12月3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07,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020%,购买的最高成交价为60.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9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4,948,914.8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支付的资金总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实际实施情况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计划已按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五、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2024年5月29日,公司办理完成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
归属期第一批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股份归属登记工作,向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任诚先生归属股份23,040股、向公司副总经理任望保先生归属股份57,600股、向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何艳艳女士归属股份21,888股,本次归属股份于2024年5月31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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