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3
证券代码:300758 证券简称:七彩化学 公告编号:2024-093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 13 时 00 分
2.会议结束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 14 时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3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
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3 日 9:15 至 2024 年 9 月 13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腾鳌镇经济开发区一号路八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徐惠祥先生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57 人,代表股份 187,358,59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6.14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186,093,5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83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4人,代表股份 1,265,0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1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8 人,代表股份 1,906,93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641,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4人,代表股份 1,265,0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16%。
本次会议董事出席 7 人、监事 3 人和见证律师 2 人。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6,958,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4%;反对 359,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7%;弃权 41,0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9%。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06,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129%;反对 359,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324%;弃权 41,0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4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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