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5
天道亨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对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相关问题之核查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4〕030011 号,以下简称“《审核函》”)的要求,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函》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分析与核查,并按照要求在《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上会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中进行了补充披露,天道亨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就上市公司对贵所所提问题的回复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对上市公司《审核函》之核查意见附后,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核查意见中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上会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本核查意见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表格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如无特殊说明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问题一:
申请文件显示:上市公司本次拟间接收购的 ficonTEC Service
GmbH 和 ficonTEC Automation GmbH(以下简称目标公司)2024年 1-7 月实现营业收入 12,807.96 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81.16 万元人民币。根据未经审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月 13 日,目标公司已实现营业收入约 5,826 万欧元。
请上市公司:结合目标公司报告期后设备验收及收入确认等情况,补充披露期后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全年预计业绩实现情况,与收益法评估中的预测业绩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并结合所属行业发展、下游客户需求和新增订单情况等,补充披露未来业绩增长的可实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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