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9
证券代码:300756 证券简称:金马游乐 公告编号:2024-054
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拟协议转让股份的进展
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次协议转让各方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11 月 21 日,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邓
志毅先生、李勇先生、林泽钊先生、高庆斌先生、曾庆远先生与卓里奇(武汉)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表“卓里奇复合策略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相关方以下简称“卓里奇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卓里奇基金转让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8,784,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7%。其中,邓志毅先生拟转让 5,616,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6%;李勇先生拟转让 2,01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林泽钊先生拟转让 508,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高庆斌先生拟转让 372,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曾庆远先生拟转让 269,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在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协议转让进展暨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 年 12 月 6 日,邓志毅先生、李勇先生、林泽钊先生、高庆斌先生、曾庆远
先生与卓里奇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对《股份转让协议》中的“三、股份转让对价及支付”部分内容进行补充约定,主要内容如下:
原协议内容:
3、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的转让对价按如下条件和方式支付: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协议转让的确认文件后支付转让价款。
补充约定内容:
3、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的转让对价按如下条件和方式分笔支付:
(1)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协议转让的确认文件后 3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笔转让价款 30,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2)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协议转让的确认文件后 30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笔转让价款 77,871,204.00 元(大写:人民币柒仟柒佰捌拾柒万壹仟贰佰零肆元整),至此,乙方完成全部转让价款的支付。
除上述条款变更外,原协议其余内容均保持不变。本协议自甲、乙各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协议不一致的条款,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约定事项,双方继续按照原协议约定履行。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宜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协议转让未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本次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形。
4、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手续,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最终实施完成时间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时披露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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