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2
证券代码:300756 证券简称:金马游乐 公告编号:2024-049
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拟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协议转让各方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邓志毅先生、李勇先生、林泽钊先生、高庆斌先生、曾庆远先生于近日与卓里奇(武汉)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表“卓里奇复合策略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相关方以下简称“卓里奇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卓里奇基金转让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8,784,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7%。其中,邓志毅先
生拟转让 5,616,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6%;李勇先生拟转让 2,017,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28%;林泽钊先生拟转让 508,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高庆
斌先生拟转让 372,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曾庆远先生拟转让 269,5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
2、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协议转让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邓志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850,7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9%;李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051,0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4%,不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卓里奇基金持有公司股份8,784,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7%,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4、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转让各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
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受让方卓里奇基金在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得减持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5、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手续,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最终实施完成时间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时披露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邓志毅先生,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李勇先生,副总经理林泽钊先生,董事、总经理高庆斌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曾庆远先生通知,获悉上述 5 名股东与卓里奇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卓里奇基金转让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8,784,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7%。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价格为 12.28 元/股(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格的 80.00%),股份转让总价款(含税)共计人民币107,871,204.00 元。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转让各方持有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协议转让前 本次协议转让后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邓志毅 22,467,576 14.26% 16,850,776 10.69%
李勇 8,068,087 5.12% 6,051,087 3.84%
林泽钊 2,032,828 1.29% 1,524,628 0.97%
高庆斌 1,491,586 0.95% 1,118,786 0.71%
曾庆远 1,078,386 0.68% 808,886 0.51%
卓里奇基金 0 0.00% 8,78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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