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0
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4-071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4年12月30
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而身故,根据《公司首期股权激励
计划》中第十四章“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第(六)款第2项
的相关规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9,337股限制性股票以授
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的
回购价格为25.2338元/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金额合计为
487,945.9906 元人民币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9,337股,公司注册资本将从人民
币564,821,828元减至人民币564,802,49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
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债
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2月14日。
2、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龙山南街1号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锐科激光证券管理部
联系电话:027-65524626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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