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1
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4-055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客户拟启动破产重整通知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收到公司客户武汉领创智能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领创”)母公司沧州领创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领创”)的书面通知:沧州领创和武汉领创由于资金问题,目前已基本处于停产状态,沧州领创与当地政府、主要合作银行以及公司股东沟通,决定对沧州领创进行破产重整,目前已向当地法院提交申请。
一、事件概述
2024 年 4 月,公司为了尽快收回欠款,启动对上述两家公司的应收账款诉
讼程序。2024 年 9 月,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武汉领创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司支付
29,561,717.00 元,并按照该金额为基数,自 2024 年 4 月 15 日起,按照全国银
行间同业拆借授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4 倍计付至付清之日止,沧州领创对武汉领创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截至公告日,上述判决已生效,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债权情况
武汉领创为公司客户,公司向其销售连续光纤激光器产品,公司在业务往来过程中根据《公司客户信用管理办法》给予武汉领创一定的账期。截至公告日,公司对武汉领创合计应收账款金额合计 29,802,717.00 元,公司已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764,788.40 元,沧州领创对武汉领创相关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鉴于当前风险情况,公司计划按照 100%的比例对武汉领创的应收账款进行单项减值计提。
三、应对措施
公司获悉上述企业拟启动破产重整程序后,成立了应对破产重整事项工作组,抽调专人负责债权梳理、证据收集等工作。公司将密切关注重整的进展情况,积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公司权益。
四、可能存在的影响
鉴于破产重整程序繁琐、时间进度无法把握,公司应收账款的足额收回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计划按照 100%的比例对武汉领创的应收账款进行单项减值计提。沧州领创破产重整预计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由于沧州领创尚未公布具体的重整方案,公司尚无法准确预估对业绩的具体影响金额,但沧州领创破产重整事项对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重整的进展情况,通过合法途径积极维护公司权益,避免或减少相关损失。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沧州领创重整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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