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9
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24-06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后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关联担保系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国宇”)100%股权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而被动形成的关联担保;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苏州国宇的担保余额为 5,000 万元,上述担保为公司前期对苏州国宇向银行申请授信而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
3、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等
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担保(即单日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 10 亿元),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发布于证监会
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2024 年 8 月,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
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苏州国宇与宁波银行在 2024 年 5 月 17 日
起至 2034 年 5 月 13 日期间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主合同下的债权提供最
高债权保证,最高债权限额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 9,001 万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发 布 于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苏州国宇的担保余额为 5,000 万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苏州新湾智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湾智创”)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将苏州国宇 100%股权以人民币11,9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湾智创,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苏州国宇股权,苏州国宇将不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苏州国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陈杰先生为苏州国宇实际控制人,且在过去 12 个月内曾担任苏州国宇董事职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长根先生为苏州国宇的法定代表人,同时担任其执行董事、经理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上述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苏州国宇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为苏州国宇提供的5,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将在一段时间内被动形成对外关联担保。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陈杰、任长根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后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
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0 年 1 月 12 日
注册资本:49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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