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6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4-125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会”),并已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22),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9 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2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深交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1 属于关联担保议案,与该关联担保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对议案 1 回避表决,且关联股东均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的提案名称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参股公司控股权
1.00 导致新增关联担保的议案》 √
2.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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