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晚间,江丰电子(300666)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公告显示,江丰电子控股股东姚力军于2024年11月27日将其所持的155万股股份办理了质押登记,质押数量占其所持股份的2.73%,占公司总股本的0.58%。质押的目的为偿还前期股票质押融资,质权人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为2024年11月27日至2025年11月27日。
据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姚力军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241,2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5.71%,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2%,对应融资余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
未来一年内到期(包含前述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1,391,2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7.68%,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8.06%,对应融资余额为人民币41,000万元。
江丰电子表示,姚力军具备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及自筹资金。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亦不存在强制过户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江丰电子称,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公开资料显示,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2005年,专业从事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用超高纯金属材料及溅射靶材的研发生产,是国家科技部、发改委及工信部重点扶植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已于2017年6月在深交所成功上市。
业绩方面,今年前三季度江丰电子实现营业收入26.25亿元,同比增长41.77%;归母净利润2.87亿元,同比增长48.51%;扣非净利润2.62亿元,同比增长87.32%。
今年11月4日晚间,江丰电子曾发布了一则关于调查网络信息的结果公告表示,散布公司不实信息相关行为人被行政拘留10日。该网络信息涉及到今年9月一条“关于江丰电子创始人接受证监会调查”的消息。
江丰电子9月20日发布公告,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首席技术官姚力军先生未曾接受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二级市场上,截至28日收盘,江丰电子跌1.44%,报71.95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