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4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份......2
第一节 股份发行......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3
第三节 股份转让......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6
第一节 股东......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第五章 董事会......23
第一节 董事......23
第二节 董事会......27
第三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1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2
第七章 监事会......34
第一节 监事......34
第二节 监事会......34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6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6
第二节 内部审计......40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0
第九章 通知......41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2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3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45
第十二章 附则......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通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 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
理 局注 册登记, 取得企 业法 人 营 业执 照, 统 一社 会信用 代码 为
91350200751606855K。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关于核准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7]617 号)核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26,000,000 股, 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Xiamen Hongxin Electronics Technology Group Inc.
第五条 公司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海路 19 号之 2(1#厂房 3 楼)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8,836.0056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
章程,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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