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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7 18:28:07 股吧网页版
弘信电子: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08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将本公
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 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82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 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313,428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3.83 元,共计募集资金 722,368,989.24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4,842,800.31 元( 承
销和保荐费用共计 15,902,800.31 元,其中 1,060,000.00 元前期已支付)后的募集资金为
707,526,188.93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汇入本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股权登记及材料制作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
证 券 直 接 相 关 的 新 增 外 部 费 用 1,294,862.37 元 后 ,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净额为
705,171,326.5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9)第 350ZA0031 号)。

2. 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55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 A 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57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共 5,700,000 张,共计募集资金 570,000,0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
用 4,770,000.00 元(承销和保荐费用共计 6,000,000.00 元,其中 1,230,000.00 元前期已
支付)后的募集资金为 565,23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10 月 2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级、信息
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781,182.22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62,218,817.7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361Z0084 号)。

3.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巫少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97 号),本公司 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564,102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9.75 元,共计募集资金 180,999,994.50 元 ,坐扣承销和 保荐费用9,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71,999,994.50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证券登记结算费及材料制作费、
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736,121.39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70,263,873.1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361Z0053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
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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