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8
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4-112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相结合的方式于 2024 年 11 月 3 日发出,
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于2024年11月7日下午13: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出席本次会议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赞成 6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李强先生、李震先生、陈素真女士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有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检查,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此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具
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李强先生、李震
先生、陈素真女士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李强先生、李震
先生、陈素真女士回避表决。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强先生。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李强先生、李震
先生、陈素真女士回避表决。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14.2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李强先生、李
震先生、陈素真女士回避表决。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48,841,005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
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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