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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7 18:28:06 股吧网页版
弘信电子: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08


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4-120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 14: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
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送了会议通知和相
关会议议案。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监事杨辉先生、徐小兰女士、唐正蓉女士现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赞成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

公司监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具
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强先生。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14.2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48,841,005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
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
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若发行对象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则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前述限售期与届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的,将根据相关规定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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