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1
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4-110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弘信电子”)
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1 月 21 日至 2021 年 1 月 30 日,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没
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并于 2021 年 2 月 1 日披
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公司以 2021 年 2 月 5 日作为授予日,向 11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20.00 万股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
6、2022 年 11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
7、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
8、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在情况发生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鉴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由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1.72 万股进行作废处理。
2、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
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60 亿元或 2023 年度净
利润不低于 5 亿元”、“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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