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02 18:19:08 股吧网页版
民德电子: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2


证券代码:300656 证券简称:民德电子 公告编号:2024-
101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日(星期一)下午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日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
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5层,
公司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5日。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文焕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9,321,9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940%(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8,055,3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53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3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66,623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08%。

3、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241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714,7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9274%。其
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448,172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186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9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1,266,6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7408%。

(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乔明先生、张驰亚先生及辛乾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浙江广芯微电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竞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253,66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139%;反对4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512%;弃权2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46,4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828%;反对4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46%;弃权2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25%。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借款及质押资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201,06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476%;反对68,78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867%;弃权52,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93,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995%;反对68,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43%;弃权52,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762%。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