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3
证券代码:300647 证券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24-057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同意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事项以金融机构或类金融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签订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或类金融企业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17日分别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近日,公司收到了由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发回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由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作为保证人签署的保证合同简称为“合同1”,由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签署的保证合同简称为“合同2”),现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1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保证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
3、债务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6,000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债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律师、保全、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翻译、鉴证、公证费等)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合同2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保证人: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3、债务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6,000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债权及/或担保物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公告费、拍卖费、过户费、差旅费等)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28,220万元(共同担保不再重复计算),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8.53%,
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或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的担保。其中,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27,220万元。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杜建军、刘郁);
2、《最高额保证合同》(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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