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5
证券代码:300639 股票简称:凯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4-112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专项回购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3)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00 元/股(含)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银行专项回购贷款资金。
(5)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5,555,555 股至 11,111,111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 0.86%至 1.72%(计算相关比例时,总股本未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下同)。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期间,不直接或间接减持本公司股份。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 6 个月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后
续拟实施相关计划的,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银行专项回购贷款资金及自有资金,存在因回购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事项发生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回购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了维护公司价值及投资者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后,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专项回购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1、公司 2024 年 11 月 8 日股票收盘价格为 6.43 元/股,低于最近一期每股
净资产 6.94 元/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之条件。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该事项之日(2024 年 11 月 14 日)
在触发上述条件之日(2024 年 11 月 8 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且本次回购股份
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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