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2
证券代码:300632 证券简称:光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6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下午3点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9:15—15:00;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召开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1800-1812号综合楼201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国彪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3人,代表股份125,355,4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7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23,987,7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3.889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7人,代表股份1,367,7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4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1人,代表股份13,658,0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2,290,3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0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7人,代表股份1,367,7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4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108,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2%;反对 200,7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1%;弃权45,9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11,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940%;反对 200,7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4695%;弃权 45,9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64%。
2、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125,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69%;反对 190,8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2%;弃权
3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28,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193%;反对 190,8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3974%;弃权 3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3%。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091,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95%;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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