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5
证券简称:金银河 证券代码:300619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草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银河”、“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增发的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719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384.5891 万股的 5.37%。其中首次授予 597 万股,约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4.46%,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3.03%;预留 122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91%,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6.97%。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四、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为 29.47 元/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12 人,约占公司全部职工人
数(含子公司)1,442 人(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 7.77%。包括公司公告本
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本期激励计划的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激
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六、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80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每次权益归属以满足相应的归属条件为前提条
件。
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
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归属期 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 2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归属期 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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