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5
证券代码:300618 证券简称:寒锐钴业 公告编号:2024-105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下简称“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
位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俊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根据公司选聘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项目招标结果确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 21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 19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20 万元)。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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