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百川畅银(300614)收跌近6%,报10.37元/股,总市值为17亿元。日前,公司发布的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43亿元,同比下降5.5%,归母净利润-7433.82万元。
此外,今年8月,公司因2023年年报部分数据有误并进行了更正而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
应收账款达6.13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百川畅银成立于2009年4月,是一家集研发、生产和经营为一体的环保型企业,于2021年5月2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为沼气发电行业龙头,主营业务包含沼气综合利用业务、碳减排交易业务、移动储能供热业务、国际市场开发和太阳能资源高效利用。
三季报显示,百川畅银第三季度营收为1.13亿元,同比下降13.82%;归母净利润-2972.17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24.38亿元,其中货币资金8525.48万元,应收账款6.13亿元,应收账款占2023年年报营业总收入比达152.04%。存货2940.49万元。公司总负债为9.2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8.63%,其中应付账款1.01亿元。
近年来,百川畅银业绩下滑明显。半年报显示,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3亿元,同比下降0.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61.65万元,上年同期为204.48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导致的信用减值损失以及因填埋气不足部分填埋场关停等原因导致的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947.49万元;可转换债券利息费用、贷款利息费用、汇兑损益变动等原因产生的财务费用为2349.23万元。
收监管函
今年8月,百川畅银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监管函显示,6月6日,百川畅银披露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的更正公告》,公告显示,公司经核查发现《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部分数据有误并进行了更正,相关更正未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
深交所认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要求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深交所还提醒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