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4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4-135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可转债项目实施主体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斯达技术”、“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8,000 万元,公开增发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本议案审议通过的有效投资期限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期限不超过本议案审议通过的有效投资期限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等)。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批准额度范围内负
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法律文件。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额度分别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6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065,249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40.4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49,999,974.54 元,扣除发行费用 40,829,327.5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9,170,647.00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对本公司公开增发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9]第 ZI1069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 2020 年第 62 次审议会议审核通
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435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670 万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7,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 14,836,792.45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55,163,207.55 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对本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05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022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11月 24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机器人及自动化智能装备等项目(以下简称“江苏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为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应用系统业务和注塑机、配套设备及自动供料系统业务,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60,917.06 万元,现变更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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