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6
股票简称:容大感光 股票代码:300576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预案
(二次修订稿)
二〇二四年九月
发 行人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
3、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构对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构的批准或注册。
重 要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实施;本次发行方案、修改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对象为铸锋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铸锋纯钧 12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珠海格金八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高投毅达绿色转型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3、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合计为 24,400.00 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高端感光线路干膜光刻胶建设项目 17,591.65 12,373.00
2 IC 载板阻焊干膜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 10,179.75 9,695.00
胶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2,332.00 2,332.00
合计 30,103.40 24,400.00
注:募投建设项目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不涉及本次募集资金。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
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4、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6.97 元/股。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4 年 9 月 19 日)。发行价格为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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