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9
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4-062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产品继续纳入医保目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1月28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国 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医保发 〔2024〕33号),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产品纳入《国 家医保药品目录》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纳入《医保目录》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共有37个产品继续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其中甲类8个,乙类29个。 环孢素滴眼液(Ⅱ)、复方电解质眼内冲洗液、玻璃酸钠滴眼液等多种产品继续纳 入《国家医保目录》;本次公司没有产品退出《国家医保目录》。
二、《医保目录》信息调整的情况
本次《医保目录》调整了部分产品的医保支付标准,详情如下:
药品 药品分 国家医保 医保支付标准
名称 类代码 分类(甲 协议有效期
/乙类) 调整前 调整后
复方电解质 XS01X 乙类 31 元(250ml/瓶); 29.81 元(250ml/瓶);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眼内冲洗液 52.7 元(500ml/瓶) 50.68 元(500ml/瓶)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产品继续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从长期看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
生积极影响。因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执行,故
不会对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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