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8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7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喆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聘请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自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是经
审慎研究后做出的决策,相关决策程序依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公
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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