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8
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6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康路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聘请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自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终止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是经
审慎研究后做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公
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计划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期限壹年,担保方式为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金额、起止日期、担保方式及用途等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康路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股东/董事长康路为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人康路(公司股东/董事长)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1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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