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10 17:47:07 股吧网页版
陇神戎发:关于董事长退休离任、副董事长辞职以及选举新任董事长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11


证券代码:300534 证券简称:陇神戎发 公告编号:2025-003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退休离任、副董事长辞职以及

选举新任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董事长退休离任及副董事长辞职情况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本日收到董事长宋敏平先生以及副董事长朱开才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宋敏平先生因已满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
员会委员等职务(原定任期为 2024 年 1 月 3 日至 2027 年 1 月 2 日),辞职后不
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朱开才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
事长职务(原定任期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至 2027 年 1 月 2 日),辞职后继续担
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宋敏平先生、朱开才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上述辞呈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宋敏平先生、朱开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与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事项。

宋敏平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以及朱开才先生在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在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宋敏平先生、朱开才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付出的辛勤努力和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新任董事长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康永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康永红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康永红先生。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新任董事长简历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0 日

附件:新任董事长简历

康永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
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政工师。曾任职于甘肃戎发制药厂,2002 年开始,历任公司生产工艺主管、生产部副部长、生产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
2017 年 11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 年 3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2022 年 5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公司党委
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23 年 3 月至 2024 年 5 月,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甘
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3 年 11 月至 2024 年 6 月,兼
任甘肃普迪安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24 年 5 月至 2025 年 1 月,
任甘肃药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部长;2025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康永红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1,681,1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5%,为公
司发起人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