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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4 14:01:50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江西
新讯达索赔征集,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郎海华律师提示:2024年12月20日,

新讯达索赔征集,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郎海华律师提示:20241220日,公司发布《立案告知书》,具体有待证监会进一步调查。

2024-12-24 14:13:39  作者更新以下内容

长期以来致力于证券案件诉讼的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郎海华律师结合规定得出:凡在20241220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1220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新讯达而亏损的投资者。均有望通过诉讼的方式挽回损失。前期无须支付任何费用。

温馨提示:本账号解释权归郎海华律师所有,上述内容不作为任何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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