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4-147
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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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以书面和电话的形式通知公
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 15:00 在总部 19 楼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有 6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有 6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温少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筠诚和瑞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1.38%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战略及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增强养殖环保技术能力,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提高产业链附加值,对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起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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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作用。公司前述关联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遵循市场规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其他方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收购筠诚和瑞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1.38%股权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收购筠诚和瑞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1.38%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是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布局等客观情况审慎做出的合理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债券持有人利益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事项,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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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其可行性分析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温氏
转债”2024 年第四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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