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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2 18:09:07 股吧网页版
温氏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3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4-126
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氏股份”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于任期届满前进行换届
选举。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12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8 名,
独立董事 4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提出建议,公司董事会提名温志芬、温鹏程、黎少松、梁志雄、严居然、秦开田、赵亮、温蛟龙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陆正华、欧阳兵、江强、杜连柱为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陆正华、欧阳兵、江强、杜连柱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候选人简历

1、温志芬先生,汉族,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博士。1993年进入温氏股份的前身工作,历任公司副总裁、总裁,副董事长。现任温氏股份董事长,广东筠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新兴县北英慈善基金会理事,广东新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委会委员。

截至目前,温志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2,620,602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温氏家族成员之一;为公司董事温鹏程、温小琼和公司监事温均生之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孙芬配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温鹏程先生,汉族,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3年进入温氏股份的前身工作,历任公司总裁、董事长。现任温氏股份董事,广东筠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兴县粤宝源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新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委会主任。

截至目前,温鹏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9,963,578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温氏家族成员之一;为公司监事温均生之弟;为公司董事温志芬、温小琼之兄;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孙芬的配偶温志芬之兄;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黎少松先生,汉族,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研
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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