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2
证券代码:300488 证券简称:恒锋工具 公告编号:2024-088
债券代码:123239 债券简称:锋工转债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4 日召开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下限为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6.09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36.09 元/股调整为 35.8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由 35.89 元/股调整为 35.53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
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999,974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81%,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 22.4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8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6,826,894.55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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